承包林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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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xié)商、自愿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特訂立本林地的承包經營轉讓合同。
一、林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
林地名稱:合同檔的為該林地的承包經營權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權證號:
坐落:
林地類型:
面積: 畝,共一宗。
第一宗( 畝),四至界限為:東至 責任山;西至 責任山,南至
責任山;北至 責任山。
詳細四至界線見本合同附件1的附圖。
用途:本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yè)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yè)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二、轉讓期限和起止時間
以轉讓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轉讓已登記取得林權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3、向發(fā)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規(guī)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人民政策申請權屬變更登記,并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處理有關流轉的事宜;確保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未設定擔保;第三人對本合同轉讓的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和維護發(fā)包人的林地所有權,既是報經發(fā)包方同意。
3、轉讓承包經營權不得損害相鄰森林林地權利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
1、于本合同生產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規(guī)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依法享有甲方對發(fā)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等權利;對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權及其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收益權(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再行轉讓,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其它方式承包的,還可抵押);
享有國家相關扶持、優(yōu)惠政策;
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權利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對在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為進行抗辨,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知悉甲方承包經營情況和林地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
2、全面履行甲方對林地的發(fā)包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yè)用途,未經縣級以上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斷加大對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推進開發(fā)利用進度;
不拋荒承包林地,不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
保護法律規(guī)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和植物;
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
制止在林地違章用火的行為,一旦發(fā)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服從、支持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林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
接受發(fā)包人依法進行的監(jiān)督、指導。
3、向發(fā)包人通報有關情況,善意履行合同有關附填義務。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四、轉讓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轉讓費每年 元,合計 元,(大寫: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違法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產后,應當善意履行義務,不符合規(guī)定且無合理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xù)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六、爭議的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fā)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xié)商、調解或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成立,經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后生產。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鄉(xiāng)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簽證單位)各執(zhí)一份,發(fā)包方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 受讓方(簽名)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證單位(蓋章) 簽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立合同雙方:發(fā)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甲方依法將_____________________集體所有的林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收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簽定本合同。
一、承包地點及面積
二、承包期限
林地承包期限為500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對乙方承包的山林的經營、管理、收益有監(jiān)督權。
2、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所有權。
3、根據政府有關規(guī)定收取林地使用費。
(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保障和扶持林業(yè)穩(wěn)定發(fā)展的方針、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林區(qū)基礎設施建設。
2、協(xié)助政府兌現在林業(yè)開發(fā)方面給予乙方的優(yōu)惠政策。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產前、產中、產后服務,及時調處山林糾紛。
4、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生產自主權、經營收益權。
5、負責制定林地使用費使用管理辦法。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享受林業(yè)生產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理權和受益權。享受政府、集體提供的生產保護措施,生產經營服務和公共福利。
2、有權按照有關規(guī)定享受各級政府的林業(yè)開發(fā)優(yōu)惠政策。
3、有權拒絕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額外的不合理負擔。
4、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林木經營權,可以依法繼承和流轉。不愿繼續(xù)承包經營的,可交回甲方另行處置。
5、因國家、集體建設等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乙方承包林地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二)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拋荒,不得掠奪性經營,未經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2、依法流轉的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完善流轉合同,辦理變更手續(xù)。
3、依法管理和保護森林資源,努力提高林地產出率,依法采伐林木,并按照林業(yè)部門的規(guī)劃要求,及時進行跡地更新。
4、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承包經營林地的,乙方應當積極予以配合。
五、附則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和乙方戶主的變更影響合同效力。
2、合同在履行當中發(fā)生爭議糾紛,雙方應主動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無效的,雙方均可向上級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林業(yè)站一份。
4、在承包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補充規(guī)定,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戶主)代表:(簽章)
法定代表人
林業(yè)站: (公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xiāng)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xiāng)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為了發(fā)展林業(yè)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fā)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jié)氣候、改善環(huán)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guī)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畝,發(fā)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yè)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yè)部門的有關技術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fā)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合同范本
第五條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fā)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4.上級發(fā)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fā)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fā)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fā)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xù)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zhí)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zhí)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xiāng)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xx年林地承包合同2
為了發(fā)展經濟,開發(fā)林地資源,經村委會(以下簡稱為甲方)研究決定群眾代表大會通過報請鎮(zhèn)政府批準,將村集體所有的造林地承包給農戶(以下簡稱為乙方)造林植樹,經雙方協(xié)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承包范圍
甲方將座落在的林地畝,承包給乙方進行植樹造林,四至為:東至西至南至1北至長米,寬米。
二、承包期限
從二○__年月日至二○__年月日止,共計年。
三、承包費共計(大寫)元,一次交請。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有使用權和繼承權,乙方需轉包必須通過甲方允許后轉包。
2、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植樹造林,存活率保持85%以上,樹行兩側各留0.5米寬不許種地。
3、栽植樹木的,品種由甲方決定。
4、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定期打藥、滅蟲、剪側枝,管理好樹木。
5、樹木到砍伐期要申請,經批準后砍伐,砍伐手續(xù)由村委會協(xié)助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6、樹林砍伐后乙方自行處理,稅款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未能栽植或未達到成活率85%,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賠償任何損失。
7、乙方中途終止合同,承包的林地及樹木無償交給甲方。甲方如中途終止合同,賠償乙方的承包費的2倍經濟損失。
8、其它未盡事宜出現,甲乙雙方商議,達成協(xié)議后執(zhí)行。
9、承包期滿時,林地交甲方,樹木由乙方處理。
10、如國家法律政策對林地有新的規(guī)定時,以國家法律政策為準。
甲方:鎮(zhèn)村民委員會(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乙方:(蓋章)
簽證機關:___鎮(zhèn)法律服務所(蓋章)
二○__年__月__日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鄉(xiāng)(鎮(zhèn))村組,負責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鄉(xiāng)(鎮(zhèn))村組農戶代表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為維護農村林地承包甲乙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承包方案決議,經雙方平等協(xié)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情況
第一宗山:
林地名稱(小地名):__________,坐落龍湖鄉(xiāng)(鎮(zhèn))小竺村組,東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積畝(大寫)。山場四至界限詳見附圖(附件1)。
第二宗山:
林地名稱(小地名):__________,坐落龍湖鄉(xiāng)(鎮(zhèn))小竺村組,東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積畝(大寫)。山場四至界限詳見附圖(附件1)。
第三宗山:
林地名稱(小地名):__________,坐落龍湖鄉(xiāng)(鎮(zhèn))小竺村組,東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積畝(大寫)。山場四至界限詳見附圖(附件1)。
第四宗山:
林地名稱(小地名):__________,坐落龍湖鄉(xiāng)(鎮(zhèn))竺由村組,東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積畝(大寫)。山場四至界限詳見附圖(附件1)。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x年,從1982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地必須用于林業(yè)生產,未經批準,不得用于非林地建設或者其他建設。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的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使用權。
2、甲方有權依法按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檢查、監(jiān)督乙方對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權制止乙方非法損害承包林地林木的行為;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變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對承包林地享有林地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其產品,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它方式流轉。承包期內,乙方轉讓林地,必須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認可手續(xù);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林地的,應當報甲方備案。
4、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yōu)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乙方不得改變承包的林地用途,應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取土等破壞森木行為,不得在野外違章用火。一旦發(fā)生森林火災和林木盜伐事件,乙方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造成對方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為損失額的%。
2、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不認為違約,依法可免除或減輕責任。
六、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戶主)代表的變更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fā)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⑴提請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調解;
⑵提請林地承包仲裁機構仲裁;
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鄉(xiāng)(鎮(zhèn))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鑒證單位)各執(zhí)一份。備份一份。
發(fā)包方(蓋章):__________
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
承包方(簽名):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鑒證單位:__________
(蓋章)
鑒證人簽名: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發(fā)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加快現代林業(yè)旅游觀光的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進綠色生德化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從維護法律程序的嚴肅性、制約性,懲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發(fā),為確保發(fā)包方、承包方合法權益,在公開、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標的
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發(fā)包給乙方。
單位:畝、株、立方米
林地座落村:組:
樹種樹齡
面積(株數)
林地所有權
四至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費共計(大寫)人民幣 元,一次性交清30年的承包費。
二、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期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發(fā)包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現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
(2)監(jiān)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管理林木、林地資源。
(3)督促乙方植樹造林,綠化所承包荒山并監(jiān)開發(fā)旅游農業(yè)生態(tài)養(yǎng)殖。
(4)監(jiān)督、檢查、制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所承包經營林地和的行為。
(5)依法依規(guī)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約定。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看護權,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4)按照統(tǒng)一規(guī)劃或承包合同約定,組織落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所承擔的林業(yè)旅游觀光基礎設施建設。
(5)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合同有效期內,在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tài)環(huán)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自主經營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繼承權;并依法享有開發(fā)林地、發(fā)展林下經濟的權利。規(guī)劃旅游生態(tài)放養(yǎng)經營權。
(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內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約定依法獲得全部投入賠償補償及社會保障費用。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有權自主流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4)有權依法制止(舉報)破壞林地,毀壞林木,攜帶火種進山、燒荒、野炊,違法狩獵、捕鳥、破壞護林標志物及其它林業(yè)設施等違法行為。
(5)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依法合理的保護利用林業(yè)用地。做到依法經營,旅游觀光等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毀壞,確保承包的森林資源改造和生態(tài)環(huán)境不斷改善。
(2)承包經營期限內,可自主流轉所承包林權權屬,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以外的其他經濟組織或人員的,須依法經甲方同意,林權需要變更的,要到縣級林業(yè)主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xù);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之間的,須經甲方備案,并及時到縣級林業(yè)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3)林木需要采伐時,要提出采伐申請,經依法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許可證規(guī)定時限,負責采伐跡地更新造林工作。
(4)負責承包期內林木林地資源保護管理工作,對盜伐濫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負有直接責任;遇有破壞林地、毀壞林木等違法行為,在制止的同時須及時上報林業(yè)主管部門。
(5)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操作規(guī)程進行旅游林木生產經營、林權權屬流轉。
(6)如遇國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須服從大局需要,配合林業(yè)主管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
四、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違約方要承擔相應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在合同約定未向甲方按時足額交納承包費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無償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三)在承包期內乙方可以在規(guī)劃林地的旅游生態(tài)種養(yǎng)的項目建設發(fā)展,享有自主經營使用權,甲方及生產隊村民,村委會要大力支持和配合,乙方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四)甲、乙雙方其他違約責任。
五、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變化而變更。合同執(zhí)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執(zhí)行中如遇有協(xié)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事宜,由乙方選定仲裁機構或應訴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經營合同期限內,國家建設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終止合同。其項目規(guī)劃發(fā)展等林木補償費全部支付給乙方,林地補償費由甲乙雙方屆時依據乙方對林地投入和立地條件改善情況及承包所剩時間等價格因素協(xié)商確定。
(三)承包期滿時,林權所有權交還甲方,林木及附屬物的處置,由甲、乙雙方自行約定(在評估作價的基礎上,作價給集體,或再承包方受讓),屆時依約定處理,處結后甲方收回其權屬。甲方在另行發(fā)包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承包權。
(四)如國家法律政策對集體林地、林木權屬有新的規(guī)定時,以修改后的國家法律政策為準。
(五)本合同由縣級以上林業(yè)主管部門監(jiān)督管理??h級以上林業(yè)主管部門對合同負有法律責任。
(六)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政府、縣(市、區(qū))林業(yè)局各執(zhí)一份。
六、附件
(一)發(fā)包時林木、林地評估材料。
(二)發(fā)包時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材料。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鑒證機關(蓋章):
經辦人(簽字)
日期: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山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的有關事宜,友好協(xié)商,并經原承包合同發(fā)包方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標的,甲方自愿將坐落于山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轉讓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
第三條:轉讓費和支付期限
1、轉讓費:人民幣__萬元整(小寫:__元)。
2、支付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本合同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
第四條:其他約定
1、付款后,甲方將原承包合同文本轉交給乙方,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由乙方承擔;轉交后,乙方關于原承包合同的一切行為或事物與甲方無關。
2、甲方確保未用該承包經營區(qū)域內的樹木和地上附著物進行抵押或清償債務。
3、甲方承包費交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乙方向發(fā)包方交付承包費(年交費額見原合同)。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經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為充分利用土地資源,發(fā)揮雙方的優(yōu)勢,增加農民集體收入,經雙方協(xié)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規(guī)定,甲方同意將其集體所有的土地發(fā)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雙方議定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zhí)行。7
一、 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積和范圍
甲方發(fā)包給乙方的土地位于 地段,實用面積 畝,以現狀四周范圍及雙方簽字蓋章的紅線圖確認為準,現狀不明確的以紅線圖為準。
二、 承包期限
雙方議定承包期限為。承包期屆滿,土地上附(定)著物所有權、產權按使用狀態(tài)無條件、無償歸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條件乙方有承包優(yōu)先權。
三、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的標準為: 乙方應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幣 。
四、 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1、 本合同范圍內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種林木種植、農牧業(yè)種養(yǎng)以及政府職能部門依法審批許可的房地產開發(fā)項目或其他經營項目,開發(fā)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2、乙方應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經營有嚴重污染的項目。
五、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
1、 甲方的權利義務 保證本合同山林土地發(fā)包程序合法,保證本合同所有條款已取得本集體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 保證發(fā)包給乙方的山林土地為其集體所有,保證與其他方無任何爭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提供良好的承包經營環(huán)境。 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進行的經議、糾紛或債務,未設置抵押擔保。
3、 甲方負責在本合同簽訂時辦妥發(fā)包范圍內山地與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將山地移交給乙方使用。
4、 協(xié)助處理山林土地權屬糾份和林木盜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確保乙方生產經營所必需的水、電、路等公共基礎設施的正常使用。
5、 乙方在承包期間,需要開設林區(qū)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時,甲方必須無償提供解決,并協(xié)助做好相關的政策處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補償費按當地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其費用由乙方一次性補清。
6、 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內種植各種作物,如種植乙方有權清除,所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
1、 乙方的權利義務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合法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有權在承包土地范圍內依法自主開發(fā)經營。
2、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納承包費。逾期支付,按應付金額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違約金并按銀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3、 乙方在承包該土地時,可根據經營需要依法規(guī)劃建設道路網絡及搭建相關臨時建筑,但不得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否則甲方有權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終止合同,因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 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yōu)先錄用當地村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5、 在承包期間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土地上附著物及乙方投資建造的經營設施擁有所有權。
6、 在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在辦理了相關審批手續(xù)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承包范圍內山地上的林木。
7、 承包期間內如遇國家建設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山地時,甲方應負責協(xié)助配合乙方辦理該土地各項補償手續(xù),附(定)著物補償收益總收入歸乙方所有,其他土地征收補償款歸甲方。同時,甲方按實際承包期間計收承包費,以每年人民幣 計算,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應在土地被征用后30天內一次性全額不計息將乙方支付的承包款全部退還給乙方。
8、 承包期間內乙方若要通過政府合法程序征用開發(fā)承包范圍的土地,乙方無需支付任何征地補償款給甲方。
9、 承包期間內,甲方同意乙方通過政府合法程序征用開發(fā)承包范圍的土地,乙方可對承包的土地采取改變土地性質的房地產開發(fā)經營,也包括經營其它項目,如農家樂、休閑旅游、養(yǎng)生會所、農牧種養(yǎng)等。
六、 違約責任及不可抗力條款
1、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若由于設定有其他權利瑕疵、山林土地權屬不清或相鄰界限導致乙方無法使用所承包的山地,應全額退回已收取的承包款。
2、 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30天不足額支付承包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同時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甲方已經收取的款項不予退還。
3、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會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zhí)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并全部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4、 如出現地震、戰(zhàn)爭、動亂等不可抗力因素,則雙方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責違約責任,善后工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七、 其他
1、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給乙方辦理相關證件,辦理相關證件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2、 乙方取得項目落戶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標后,在符合惠州市土地使用地總體規(guī)劃的前提下,可依法辦理項目征地手續(xù)。甲方應配合提交有關辦理土地使用證所需的法律文件及村民代表簽名等。
八、 糾紛處理
因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xié)同處理,協(xié)商不成,可依法向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補充議定內容作為合同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向國土資源部門辦理山林土地征用手續(xù)時,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范圍土地的水電等設施由乙方自行解決。
甲方:
代表(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立合同雙方:
發(fā)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甲方依法將_____________________集體所有的林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收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簽定本合同。
一、承包地點及面積
二、承包期限
林地承包期限為520_年。自20_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縣_____鄉(xiāng)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xiāng)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fā)展林業(yè)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fā)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jié)氣候、改善環(huán)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畝,發(fā)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yè)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yè)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fā)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fā)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
4.上級發(fā)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 ,乙方承擔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fā)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林木部分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xù)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zhí)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zhí)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鄉(xiāng)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xié)商,就林地承包經營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發(fā)包方依法將坐落在本溪滿族自治縣高官鎮(zhèn)村的承包林地承包給承包方,允許承包方在不破壞上層林木的條件下,利用林地發(fā)展林下中藥材、山野菜等其他適合林下種植的項目。
二、發(fā)包方林地具體位置及林班、小班、面積、樹種等概況: 承包林地地點: 村 組,小地名: ;林班/小班: ;樹種: ;面積(公頃): 。四至: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三、合同期限:從20_年11月18日至20_年11月17日止。
四、承包費用:在合同承包期限內,承包方不以現金的方式支付發(fā)包方林地使用費,而是以承包林地經營項目所產生效益的百分之二十作為發(fā)包方的承包費;如果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內發(fā)展的林下經營項目在合同期內沒有產生出任何經營項目,則不需要向發(fā)包方支付承包林地使用費。
五、發(fā)包方發(fā)包的林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fā)包方享有的權利
1、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資源行為;
2、發(fā)包方不承擔承包方因經營不善而生產的損失;
3、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二)、發(fā)包方承擔的義務
1、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林業(yè)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三)、承包方享有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有權自主組織林地生產經營,有權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內及合同約定內的處置權;
2、所承包的林地上發(fā)展的林下經濟作物所生產的經濟效益,除了支付給發(fā)包方的承包費外的全部歸承包方所有;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四)、承包方承擔的義務
1、合理利用林地,不得非法改變林地用途,要依法經營;
2、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非法牟利,如遇國家征占用林地,必須服從需要,配合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但是有權得到依法的補償;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發(fā)包方不經承包方同意擅自終止合同的,應向承包方賠償所有投資及收益損失并支付投資總額一倍的違約金;
(三)、如承包方有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發(fā)包方有權利責令其停止非法行為并恢復原貌,并視情節(jié)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的鋼筋工施工項目達成一致,訂立本協(xié)議。
一、乙方承包甲方邦盛現代城步行街3門市樓鋼筋工程。注(包括二次結構及屋面全部工程)。
二、承包方式、大包清工。
三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四、承包價格、(建筑面積按實際面積為準),不包括稅金。
五、甲方職責、
1、負責提供所需原材料。
2、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六、乙方職責
1、服從工地管理人員管理,對本工程質量進度負責。
2、對所屬人員的安全及人員調配負責,如發(fā)生安全事故,甲方將按其對工地造成經濟損失的一倍付款。
3、嚴格按圖紙文件說明及規(guī)范施工,做到下料準確,搭配合理,變更按實際費用增減;如出現質量問題無條件返修并承擔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4、對本工程中所需機械、工具、電線、扎絲、焊條、鋼筋焊接、線繩等小五金和梁內底梁X墊塊及馬XX的墊塊均由乙方負責,搞好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場地清,料場整潔有序。
5、夜間需加班時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每個階段不能按時完成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6、由于乙方自己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傷害他人的均由乙方負責,并處以對工地造成損失一倍的罰款。
7、不準酒后進入工地,酗酒鬧事,違者罰款500元。
8、嚴禁在工地偷盜,樓內大便,違者罰款1000元。
以上條款每違約一次罰款200元。
七、付款方式、
1、二層封頂一周內付總款30%。
2、四層封頂一周內付總款20%。
3、六層封頂一周內付總款20%,八層完工付總款20%。
4、屋面及二次結構驗收合格后,無質量問題剩余款一次付清。
八、施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年完工。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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